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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4- 29 10: 02浏览次数:

各股室、执法大队:

根据年度执法工作,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实际,经管委会同意,现将《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3月28日

遂宁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重点监督检查事项等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实际,编制了遂宁市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三、编制原则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执法计划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监管监察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根据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覆盖1次;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列出名称,并作为执法计划的附录。

四、目标任务

(一)对计划内重点监管的12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按照“双随机”的原则,2024年随机抽查一般监管生产经营单位8家次,随机抽查烟花爆竹经营户3家次。

(三)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四)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五、行政执法力量

截至2023年底,经开区应急管理分局共有在编干部19人,劳务派遣8人,一线行政执法资格人员4人。

六、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1004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

本机关总法定工作日=(366-115)日×4人=1004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459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安全综合监管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核实、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登记备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内容

(三)非执法工作日(422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应急值班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学习活动工作调研指导党群活动各类会议培训考核、休假等内容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123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4-459-422=123工作日

按照每次出动3名执法人员、2天时间完成对一个企业的监察执法(包括执法准备、执法检查、现场处置、整改复查、行政处罚证据收集、案件移交等),每检查一个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全年计划对12家重点监管的企业进行计划内重点专项监察执法,随机对8家一般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和监管执法,预计需要120工作日。

按照每次出动3名执法人员,1天时间完成对3家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察执法(包括执法准备、执法检查、现场处置、整改复查、行政处罚证据收集等),全年计划对3家烟花爆竹零售户进行监察执法,预计需要3个工作日。

七、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人员应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根据执法能力、执法时间、执法任务合理选取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内容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有: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及相关证明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建立和运行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执法检查程序

1.执法检查准备

初次进行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地理位置、生产经营规模、行业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准备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等。对于再次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事先查阅上一次检查时的档案资料,准备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等。

2.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分管副局长审核、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

3.按照《现场检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依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询问核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反馈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按要求制定相关执法文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

5.限期整改复查

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

)执法检查要求

1.执法检查参与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

2.执法检查前应编写《现场检查方案》,一企一方案,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3.对监察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局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大队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开展检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管辖、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

(三)提升执法效能要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相结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严格执法检查,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所有执法检查及时上传至互联网+执法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

(四)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象的监督,树立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及时总结上报各股室、大队要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执法检查和监督,相关业务股室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本年度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复印件)交执法大队汇总,确保年度计划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象及分工

附件1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象及分工

序号

监督检查重点对象

责任

领导

责任

股室

执法

方式

1

遂宁市华威农机有限公司

邓承斌

执法大队

计划

执法

2

四川华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秋全

安协股

3

四川佳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董秋全

安协股

4

遂宁市广润氧气有限公司

杨晓晴

法宣股

5

四川省齐全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郭  锴

危化股

6

遂宁市瑜新纺织有限公司

郭  锴

基础股

7

四川久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董秋全

安协股

8

遂宁市鑫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杨晓晴

法宣股

9

遂宁遂宁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邓承斌

执法大队

10

遂宁市韵汶液氧有限公司

郭  锴

基础股

11

遂宁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

杨晓晴

法宣股

12

遂宁市德云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邓承斌

执法大队

13

2024年,经开区应急管理分局计划对8家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实施随机检查。其中执法大队2家,危化股1家,基础股1家,安协股2家,法宣股2家。

一般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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